11月6日至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罗音宇副司长率督查调研组一行3人,督查我省及珠海、中山市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在珠海督查期间,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会见了督查调研组一行。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余德旋陪同督查调研。
省安全监管局、珠海市安全监管局汇报专项治理情况
督查调研组先后听取了省安全监管局以及珠海市、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德信行(珠海)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广东蓝雁冷藏实业有限公司、中山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现场督查。每到一家企业,都直接到企业液氨制冷机房,认真检查相关设备和企业自改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挂牌整改治理和建立安全档案台帐的要求。
罗音宇一行到涉氨制冷企业检查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督查调研组向我省反馈督查意见时,认为广东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要求,层层发动,广泛部署,迅速治理,工作推进有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督导调研组还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协调、督导作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涉氨企业液氨使用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加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督查调研组还对珠海市安全监管局推进“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安全监管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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