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书记、副主任肖志恒率领省人大法委、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等负责同志赴东莞市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征求和听取东莞市人大代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肖志恒一行首先深入东莞市万江耳神电声和添翔服饰公司两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并邀请东莞市多家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一线员工进行座谈交流,征求企业对条例草案的修订意见。
随后,调研组举行了政府部门和人大代表座谈会。东莞市安全监管局、交通局、住建局、公安消防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东莞市人大代表就如何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交流,并结合东莞实际和各部门自身工作提出了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
肖志恒强调,安全生产立法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安全生产监管要抓实质、抓要害,要有真招、实招,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要以企业为主,抓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政府部门也必须要负起监管责任,不能因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而认为监管的任务减少了,相反,安全监管的任务应该是更重了。《修订草案》前期已经吸收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省人大常委会仍将把一些好的措施和办法融入到《征求意见稿》中,使之更加严谨规范,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大家集思广益,进言献策,共同把条例草案修订好,为搞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为我省安全生产实现法治管理,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我局副局长黄晗、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双福等同志陪同调研。(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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