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与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36号)精神,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事故发生,省安委办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由5名厅级领导分别带队,于6月17日至27日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重点督查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发[2012]30号”和“粤府[2013]36号”情况,包括: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农村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机制建设、重点车辆动态安全监管、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监管二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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