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0〕25号)和辽宁煤监局的有关工作部署,辽西监察分局于11月17日起对辖区煤矿开展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专项监察。
本次专项监察的主要内容有:1.矿井固定设备(提升、通风、排水、压风)装置是否按规定装备、检修和检验,重点监察井下空气压缩机的安全状况和管理制度;2.矿井供电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供电电源、供用电设备、“三专两闭锁”等是否符合要求;3.矿井运输设备情况,重点检查矿井轨道、胶带运输系统、斜巷运输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4.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淘汰落后设备情况、机电设备隐患整改情况等内容。
辽西监察分局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要求,认真开展专项监察,并及时形成汇报材料,按时上报监察执法情况;二是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是通过组织开展本次专项监察,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排查治理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淘汰落后技术产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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