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1]23号)要求,9月20日,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对阜新市福源煤矿进行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监察。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福源煤矿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汇报。检查了煤矿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接触职业危害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
检查组首先肯定了福源煤矿在职业卫生方面所作的工作,同时也提出福源煤矿在制度建设和岗前培训方面的不足。并宣传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要求煤矿企业做好2011年度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检查组提出3点要求:
一是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按照“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的要求,稳步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是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煤炭监管部门应积极向辖区煤矿企业宣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并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来源:辽西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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