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6号)下发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努力做好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截止到2014年9月,杭州、温州、湖州、嘉兴、台州、舟山等6个市和瑞安、龙湾、洞头、安吉、长兴、吴兴、德清、嘉善、遂昌等9个县(市、区)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设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科)室或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 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已经划转的市、县(市、区)中,杭州市分别在市安监局和市安监支队设立了内设机构,增加了6个编制,是目前全省市级层面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编制最多的市;湖州市市本级最早划转职能,其所辖的5个县(市、区)已有4个划转,县区级划转率达到80%;安吉县安监局增加了6个编制,是目前全省县级层面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编制最多的县。 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是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基础。
为此,日前省安委办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职能尚未划转的市、县(市、区)要按照《意见》要求尽快做好职能划转工作,加快监管机构建设进程,理顺职能,建立健全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已经完成职能划转地区要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完善执法装备,提升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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