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交流会于8月7日在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杨元元充分肯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十年来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他指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自2002年开展以来,对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全社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广泛认可。经过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增大,宣传效果及平台作用日益凸显。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在全国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宣传咨询日、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各类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有针对性、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产生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杨元元强调,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实现“三项目标任务”的重大意义和保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另一方面,要重视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基层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约束和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杨元元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发展。要切实抓好责任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及早谋划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会议听取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主任裴文田关于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情况的报告。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长沙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中国石油大庆油田、中材集团宁夏建材等八家单位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上对140家“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25家“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广东省有3家单位(广东省国有资产委员会、广东省邮政公司、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得“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宣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晗带领有关人员和受表彰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