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听取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6月14日至17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刘强副司长带领的督查组一行6人对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先到了惠州、中山2市督查,听取了惠州、中山两市安全监管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惠阳区裕生化工有限公司、中山市大一涂料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企业。17日下午,督查组在中山市召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汇报会,听取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反馈了督查情况。黄晗副局长全程陪同了督查。
刘强副司长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以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情况,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一是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采取了规范许可程序、加强证后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推进信息化管理,督导重点地区、培育示范企业,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等有力措施,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确保了全省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管得了、管得住、管得好。二是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面,行动迅速,步伐一致,认真组织,部署严密,督查检查认真细致,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壮大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声威。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通过深化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创建安全标准化等一系列标本兼治措施,行业领域连续多年保持了持续平稳的良好态势。同时,督查组还指出了我省企业仍存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管理制度不健全、台帐管理不规范,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
黄晗副局长代表省局向督查组汇报我省工作情况
督查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综合运用安全监管行政手段,增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并改进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检查效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宣贯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积极参与禁毒委工作,促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责成相关市进一步依法做好“4.11”非法销售丙酮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二是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政治意义,继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或者证照过期的企业,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行为;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继续按照总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严格安全行政许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化品的“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的诊断工作;全面加强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督查组深入企业检查化工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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