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精神和工作安排,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5月中旬开始,对部分省(市)进行为期10天的学校安全检查。对高校检查的重点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消防等安全经费落实情况,消防等安全演练的次数和具体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责任制等安全制度及时更新和落实情况,学校领导及内部消防管理机构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容的了解和贯彻落实情况。对中小学检查的重点是: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学校校园安全防范和工作部署情况;检查落实危房排查整改加固的覆盖面是否全覆盖,是否是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的排查工作,排查后是否制定了完整的整改加固或搬迁计划,三年内完成整改加固及搬迁计划完成情况,并深入学校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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