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行政执法配套制度。2001年8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81号政府令发布《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并于2001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05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并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
为全面加强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江苏省局逐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2002年,在制定下发行政执法12项规范性制度后,又先后下发《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09年出台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办法》。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办案质量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日前,全省各级安监系统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审查、重大案件复审备案制等制度,形成了行政执法的监督制度体系。
二是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全省安监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运用,并要求做到制度化执法、规范化执法、人性化执法和专业化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台帐资料,实行一案一档,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准确、执法文书规范,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扰法程序、处罚执行和处罚档案管理,所有执法文书均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文书表格式样制作。全省各级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处罚范围和种类比较合理,自由裁量权运用基本适当,有力地维护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凡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都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公众权利与义务,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决策事项,都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广泛听取意见,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和依法监管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所有安全生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实行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监督管理成本,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吸取安全监管的信息资源,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对4000余份各类安全生产文件信息进行了清理登记,编制形成9大类1400条信息目录,完成了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