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强化基础,浙江省针对当前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八项重点任务为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引导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台帐,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继续推行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牌制度。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各地要把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作为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的主要手段和是重点工作,努力推进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应用,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危险工艺的医药化工企业都要按照实施计划,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技术改造。同时,其它项目或装置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剧毒、高毒和极度危害介质,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设施,其危险等级为中等程度及以上(火灾爆炸指数≥97),或其危险评价法危险等级为中度及以上(危险度分值≥11)的,均要在2013年底前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通过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推行,淘汰一批生产安全控制水平低、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五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六是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经验,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评价,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七是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过程中,严把换发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企业不予换证。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责令其停止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
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并合格有效,资质证件应齐全,标志灯、标志牌、道路运输货物安全卡应完好,同时配备GPS卫星定位仪,并进行有效管理,建立行车记录,切实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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