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出台《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
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前导性和支撑作用。充分依靠科技进步,以科技促安全,以科技保安全,对全面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近几年来,在省安全监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省安全监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开展安全科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当前安全科技的发展仍然缺乏制度保障,安全科技项目的研发推广没有及时得到政策支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缺乏制度管理,安全科技工作还比较滞后,不能完全适应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
为推进“科技兴安”战略,规范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总结几年来我省安全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有关管理办法经验,我局组织制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奖、试点、推广等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工作运作机制。
《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对全省安全监管部门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储备、重点攻关、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作出明确指导,使安全生产科技发展具备与其作用、地位相称的法制、政策、体制、人员、资金等基础条件和环境,更加完善、更有效地推进安全科技发展,为我省安全生产科技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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