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顺利实施,开创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省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近日出台六项措施,狠抓《纲要》落实。
一是坚持抓好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我省安全生产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政府层面:第一,加强规划工作,将《纲要》的实施纳入“十二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第二,构建安全科技发展核心体系,提升安全生产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兴安;第三,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珠三角先期完成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建设,矿山、化工等专业救援基地建设,以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提高事故灾难处应急处置能力;第四,加大安全保障资金和安全技术装备的投入。在企业层面:探索在珠三角建立企业安全质量达标工作体系,使珠三角企业走上安全技术标准化的道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在珠三角率先创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成功经验。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科技进步和行政措施等手段,率先在珠三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投入体系、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创造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经验,推动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严格抓好危险化学品监管,推动珠三角人员密集地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结构调整。珠三角地区严格控制规模以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设立;加快危化专用区域建设;严格按计划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转移;依法实施危化企业行政许可,严格产业准入门槛,同时提高效率,试行下放部分危险化学品许可权限到珠三角市级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措施,积极推动珠三角地区安全条件欠缺、周边问题突出、发展空间受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
四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防范重特大事故。第一,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制度、分级管理机制,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切实推进隐患整治制度化、规范化。抓紧完成目前全省排查出来的1530项重大事故隐患中仍未整改的142项隐患,尽快消号。第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坚持以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各类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力争珠三角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最大的道路交通和消防两个领域事故明显下降。
五是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促进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第一,严打六类行为。即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斗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通过这一行动,把我省尤其是珠三角一些落后的产能淘汰出局。第二,做到“四个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结合,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与治理违规违章结合,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合。通过“四结合”,再关闭淘汰珠三角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小作坊;在珠三角试行将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推向社会,实行“黑名单”制管理;使安全生产对企业项目审批、信贷等多个方面形成制裁和限制。
六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珠三角区域密集的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根据珠三角非公有制企业多、农民工密集、事故高发的特点,除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外,还要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厂矿、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鼓励制作影视、剧作等安全文化产品,真正让宣传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小手拉大手”等安全宣传活动等,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其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安全培训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注重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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