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我局以省安委办名义,率先在全国各省、区、市制定和出台《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标准(暂行)》。
《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目标是:从今年开始,每年培育20-30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到2010年末,争取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定位准确、功能到位、作用显著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展格局。方法是:省级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兼顾的原则,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省安全监管局每年将根据各地创建工作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省有关部门、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每年向省安全监管局择优推荐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经验收达到优秀以上的,择优予以命名并授牌。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市、县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
为此,配套制订了《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标准(暂行)》,从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10类别进行考核。
2007年,广东省已经有26家企业获得了首批“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牌匾。
通过制定和出台《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标准(暂行)》,将进一步规范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安全发展。同时,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成为全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整治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良好示范。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