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百姓江湖
本网讯 2月28日凌晨1点30分,南充女士小李(化名)替父亲李仕宽代签了三级伤残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书,同意用工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胡学华对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辅助用具、停工留薪工资、鉴定费、交通费及双倍工资等共计156.4万元的工伤赔偿。
同时得知受害者家属已经收到91.4万元赔偿,余款65万元于今年6月30日前付清。
父亲怎么会这样?
项目负责人忽悠病人家属
2010年1月20日中午,南充一位叫小李的女子接到同学李燕(化名)(李燕是胡吉刚妻子,胡学华儿媳)电话,意思是让小李赶紧去南充车站接他父亲李仕宽。
当天中午在南充市高坪车站,小李接到父亲李仕宽后,同学李燕就告诉他说:你父亲是重感冒,需要去医院看一下。
小李鉴于和李燕是十年多的老同学,所以她一开始就相信了李燕。
哪知才过一会,小李在去医院的路上,忽然发现父亲不但说不出话,连上车走路都成问题,四肢僵硬、神志不清、手背手腕全是针孔、就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
小李看到父亲这种情况,当时就愣了……
当日下午5时,在南充市第五医院检查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
小李看到父亲是好人随胡学华去河南务工,被人送回家时却是植物人,为搞清事情真相,当天就给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河南项目负责人胡学华打电话问情况,“我父亲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这种情况的?”。
可是胡学华支支吾吾的乱说,一会说是在郑州感冒了,一会又说是在荥阳,一直不把事件真实情况告诉患者家属。
为父讨说法
三年维权靠信访
李仕宽成植物人后,女儿小李多次向岳池单位及河南项目部负责人胡学华询问父亲受伤情况,结果都被拒绝。最后连打电话,对方都不接,用手机发信息也不回,对方一直采取躲避的方式面对李仕宽的中毒问题。
一个健康人出去打工,回来成植物人,小李不心甘,为给父亲讨说法,寻找真相,她决定夸省维权。
2010年10月初,她从成都踏上北上的火车,由于没有具体的线索,她只有根据胡学华之前提供的假信息,开始走上维权之路,他先后去了成都、郑州、北京等城市,她大海捞针式的到处寻找线索,只要有那么一点线索,她都不会放过,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拿到有利证据。
父亲的中毒事件为能够引起社会关注,小李就学写博客,把父亲的遭遇记录在自己博客里,同时还在许多论坛发帖,可是效果甚微。
无奈之下,她多次向区、市、省、北京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因为信访,她多次被限制人身自由,拘留对于她来说,已经麻木,只要能给父亲讨回说法,她认为受点委屈也无妨。
小李因为经常信访而成为当地的信访名人,南充政府部门从保安到领导,不认识她的几乎没有,只要小李踏入南充政府信访大门,看她的眼光就是与众不同。
因小李多次信访的努力,南充市和广安市政府都为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案成立了专案组,分别都去河南工地进行了调查,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证实;
52岁的南充民工李仕宽,2009年12月26日,在河南确山县负责守确渣线220千伏线路工地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该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胡学华。
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
揭秘四川民工河南务工中毒原因
2009年农历正月十九日,南充市高坪区民工李仕宽在女儿小李同学李燕介绍下,和十多名四川籍民工一起,跟随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河南项目部负责人胡学华家属一同前往河南务工。
当时南充民工李仕宽在河南驻马店项目地是做小工,同时晚上还兼职在工地看材料守夜,负责守确渣线220千伏线路守工地。
2009年12月26日早晨,项目负责人胡学华的儿子胡吉刚去工棚送早饭时,才发现李仕宽在工棚已经中毒昏迷,后来胡吉刚和工友陈X拨打了120求救电话,是120救护车把李仕宽送到确山县中医院救治。 救 因患者李仕宽病情危重,随后又把李仕宽转院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救治,患者在确山县中医院入院时间不到三小时,故没有查到任何病历。
入住驻马店中心医院第二天,项目负责人胡学华不知道是为什么愿因就安排病人李仕宽出院,至今当事人都没有讲出实情。
河南冬天晚上很冷,李仕宽晚上为了取暖,在守夜工棚内放置一火炉取暖,由于工棚内空气流通性不好,造成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
李仕宽在医院输液后一直没有清醒过来,项目负责人胡学华就安排他出院,出院后,由于身体原因,项目部就没有在安排李仕宽上班,在工地休息几天后,胡学华就让他儿子胡吉刚和媳妇李燕把李仕宽送回四川老家南充。
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
司法鉴定三级伤残
李仕宽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用工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应该为受害者李仕宽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为了推卸责任,一直对南充民工李仕宽在河南受伤一事不予理会。
受害者李仕宽中毒后成植物人,在当事人无法陈述事件发生经过,加之单位又不告诉患者家属,隐瞒整个事故发生的真相,受害者家属们也拿不出任何有价值的劳动关系证据,造成受害者方也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受害者家属小李,一直强烈要求单位对他父亲中毒受伤一事承担责任,可是她又不知道父亲能够获得那些方面的赔偿?
2012年3月,小李因父亲中毒的事求助@益援职业病SOS,她把自己的想法和诉求告诉了成都益援志愿者。
成都益援志愿者建议她;如果你要求对方对你父亲进行赔偿,自己必须要拿出一个赔偿的依据——伤残等级鉴定。你父亲有受伤的伤残鉴定,就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计算出你父亲可以获得那些赔偿。你父亲这种情况,你自己找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参照工伤对你父亲做一次伤残鉴定。
2012年7月中旬,小李委托四川旭日司法鉴定所对李仕宽做出伤残鉴定:
李仕宽在工作中一氧化碳中毒,伤后入多家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一氧化碳迟发性脑病,帕金森综合症,症状性癫痫(全面强直一阵挛发作),家属述大小便无知觉,常解在裤子里,吃饭、穿衣、洗刷不能自己完成,常打人、骂人、不认识路,受伤后曾有癫痫发作,现药物控制可,无字制力(表现为精神病症状)法医临床学检查被检查双上肢肌力4级。
宗上所述,根据鉴被定人损伤情况,以及送鉴材料和当前查体结果,参照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C)三级1)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治理能力者”之规定,李仕宽目前状况符合三级伤残标准。
被鉴定人李仕宽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人数1人,护理年限17年;同时还给被鉴定人做了一个后续治疗费约需347740—468150元的鉴定。
家属对政府缺乏信任
政府期待律师参与谈判
2013年1月10日,李仕宽中毒一案高坪区工作组韩书记召集患者亲属及代理人,主持了一场沟通会议。
政法委韩书记说:“今天大家坐在一起,都是为解决小李父亲李仕宽中毒的问题来的,都是为你服务的,你应该信任我们,拿出你的信任,你的信任度决定着我们的满意度”。
小李因父亲的事情,在三年内多次求助当地政府,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她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是大打折扣,完全认为政府部门是在敷衍了事,因此也把政府部门当成对立面。
小李每次见到政府部门的领导,说不上三句话就会发生争吵,让领导们无法对她进行沟通,更谈不上解决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建议她请律师,让律师作为代理人为李仕宽出面协商谈判。
李仕宽中毒案最后能够顺利获得成功谈判,离不开职业病防治公益网公益律师的参与,给政府部门排忧解难,同时也为受害者争取了应该享有的权利。
经过近十轮协商谈判
最终获赔156.4万元工伤赔偿
李仕宽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一案,在南充市及高坪区政府的重视之下,为了化解劳动纠纷引发工伤的矛盾,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目的,多次召集用工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和受害方李仕宽家属及代理人主持协商谈判。
谈判地点由南充市高坪区,最后又转到广安市岳池县。主持协商调解先是由高坪区政府,中间又变成岳池县政府,最后南充及广安两市政府也派人参与了调解工作。
谈判最初用工单位自愿支付54万多赔偿,中间又谈到83万多,又从83万谈到到125万、135万,最后协商谈判成功是156.4万元工伤赔偿。
从去年的12月下旬开始,一直到今年2月28日,先后协商谈判近十次,每次参与协商谈判人员有20人左右,从上午谈到下午,然后又谈到晚上,谈判不成,第二天再次接着谈。
用工单位为了少“流血”,一直在控制他们的违法成本,做出一副不想让步的姿态。受害方考虑到患者长期需要治疗、护理,费用大,应该由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双方在谈判席上经过多回合的较量,都不能达成共识,最后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多次撮合下,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尽管每次协商谈判都很艰难,但对于案件的成功调解都是一次进步的推动!
工伤赔偿主体是项目负责人
用工单位变成赔偿人的担保人
南充李仕宽的工伤赔偿谈判完成后,调解协议书上注明,甲方再支付乙方李仕宽三级工伤赔偿共135万元(不含已经支付的21.4万元),在调解协议签字生效后,4个工作日内支付70万元,余款65万元在6月30日前付清,到期不支付给予违约金处罚。
但是在调解协议书赔偿主体问题上双方之间又发生了争议,协议书的甲方是赔偿主体,职业病防治公益网杨律师提出:劳动纠纷工伤案件的赔偿主体是用工单位,甲方应该写“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而不是写项目负责人“胡学华”个人,因李仕宽是跟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发生了劳动关系后受伤的。
而单位法人杨达金和公司法律顾问祝律师都说:最关键是要能拿到钱,甲方只能写“胡学华”的名字,不能写单位,用工单位可给胡学华担保,保证你能够拿到余款65万元赔偿款就可以。
南充市高坪区政法委韩书记认为,应该把用工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列为第三方丙方,不应该以担保人的名义体现在调解协议书上。
这一争议问题僵持了大约4小时,最后在南充市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劝说下,受害方无奈之下,勉强同意了单位的无理要求,同意协议书上甲方为项目负责人胡学华,用工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为甲方的担保人。
编辑:百姓江湖
欢迎转载本文,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