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 2013-03-13 11:07:25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 张焱)近日,记者获悉,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宣传部长吴先宁提出了一份《关于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医疗救治问题》的建议。
据了解,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劳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导致末梢支气管下的肺泡积存灰尘,从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如得不到及时救治,会因呼吸困难直接导致死亡。
目前,尘肺病已成中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发病率高居职业病之首。据卫生部资料,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 149110例,病死率为22.04%。而且尘肺病患者正在以每年两万多人的数量剧增。有专家认为,各地疾控中心登记的尘肺病例,不到实际病例的20%,估计该病患者已达600万人以上。
据了解,尘肺病患者95%以上都是农民工。目前,大量尘肺病农民工因没有劳动合同无法纳入工伤保险。同时,各地新农合管理规定往往将尘肺病作为工伤排除在补偿范围之外,因此大量贫困尘肺病农民工得不到基本的医疗救治。而且尘肺病不能根治只能延缓,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患者的家庭往往陷入困境乃至绝境。
吴先宁认为,切实解决这一数量庞大的尘肺病农民工群体的医疗救治问题,保障其的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是政府刻不容缓的工作。
一,尘肺病农民工医疗状况
1.工伤待遇难以保障。尘肺病潜伏期长,尘肺病农民工往往找不到责任雇主,要走职业病赔偿程序拿到工伤诊断和职业病待遇,有很大困难。即使获得法院判决,也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很多患者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更不要说没有办法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拿不到职业病诊断证明的患者了。
2.医疗负担沉重。农民工一旦患上尘肺病,轻者需要常年服药,重者要一年数次住院治疗。门诊治疗也要花费数千元费用,住院一次就需要上万元的费用。这些费用对于贫病交加的农民工无异雪上加霜,使其陷于绝境。
3.被排除在新农合之外且无低保资格。各地新农合往往有不予补偿的规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自伤自残等。尘肺病被认为是工伤,因而被排除在新农合的补偿之外。由于尘肺病作为工伤认定困难,因而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因为得不到工伤待遇,只能自费治疗。再加上现行的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往往和低保及新农合挂钩,有些患病农民工不被给予低保资格,因此无法得到医疗救助,使其处境更加恶化。
在生活濒临绝境,维权陷入绝望的情况下,尘肺病农民工往往将他们的诉求对象指向各级政府,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医疗救治的建议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为此,吴先宁建议:
1. 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基本医保、慢性大病和特殊大病医保范围。建议卫生部作出规定,将没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尘肺病患者按照正常新农合病人给予基本医保待遇。四川乐山市已经就此制定了的具体的医保办法,可以参照。
同时,对没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尘肺病门诊病人给予慢性大病医保报销待遇。对没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尘肺病住院病人给予特殊大病医保报销待遇,实际补偿比报销70%以上。
2,对尘肺病患者给予低保待遇。建议民政部作出规定,对没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给予低保资格。
3,进一步完善有关法法规。尘肺病农民工在防治和救助上的困难与法律法规之缺陷有关。为此,建议对《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加以修订完善,严格规定企业的有关职责,制定相应的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对于逃避责任者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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