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昌新闻网 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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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扩大职业病范围,医务人员工作时感染艾滋病或算工伤
记者 陈龙 实习生 谢飞燕
日前,卫生部公布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新版目录拟新增17种职业病。其中,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有望纳入职业病范围,但人们此前热议的“鼠标手”则不在目录中。
【新规】
冻伤拟入选职业病范畴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130种职业病,其中新增职业病17种,删除职业病1种。在职业性传染病分类中,增加1种职业病: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在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分类中,增加两种职业病:分别是冻伤和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灼伤。在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分类中,增加1种职业病:爆震聋。
据介绍,此次被删除的职业病为杀虫脒中毒。省职业病病防治研究院的医师介绍,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因此出现此类职业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此外,考虑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保持呼吸系统疾病的完整性,将原尘肺病更名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声音】
医务人员:
工作中感染艾滋算工伤
萧华(化名)是南昌市第九医院一位护士,从2005年起,萧华就开始接触艾滋病患者,并且护理他们的生活。去年8月,因有3位病人同时按响了呼叫器,慌忙中的萧华在为一位患者拔针时,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左手拇指。萧华除了采取了一切处理措施后,并没有将这一突发情况告诉自己的家人。
“如果我感染了艾滋病,到底算不算工伤,之前是没有统一说法的。”萧华告诉记者,经过6个月的漫长等待,她被确认没有感染艾滋病,但是在这6个月中,她想的最多的就是,感染艾滋病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我没有顾虑了,因为新规定给了我们保障,职业暴露受到了应有的重视。”一些随时可能职业暴露的医务工作者对“职业病扩容”十分支持。
公司白领:
盼“鼠标手”入选职业病
用电脑整理文案久了成了“鼠标手”、司机开车遭遇腰椎间盘突出……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前,这些热门“职业病”受到了许多市民的关注。但是,此次新增目录中并不包括“鼠标手”和颈椎病。
刘女士在某企业干文案工作已有3年,她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对着电脑打字。最近刘女士感到右手腕和手指疼痛,转动时还能听见“咔嚓”声,检查后发现是患上了腕管综合征,就是俗称的“鼠标手”。医生说是鼠标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的。刘女士对“鼠标手”未能入选《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多少有点失望,她希望一些“隐形”的职业病能够能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法律人士:
职业病的认定还需细化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表示,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是执行起来还需要很多细则支持。”唐律师介绍说,他曾遇到一个因长期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导致双耳听力下降的职工,申请认定为工伤时遭遇到很多困难。用人单位认为耳聋有极大部分可能是先天造成的,劳动部门调查核实也花去了大量时间,“如果程序更简单一些,认定的过程更严谨一些,也许对职工来说就更方便了。”
鉴定医师:
上岗前应做职业性健康体检
南昌市第一医院皮肤科蔡博士长期从事职业病鉴定工作,他建议说,劳动者上岗前做职业性健康体检是有效预防职业病的方法。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上岗前体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不该或者不能从事的职业活动。”
“劳动者应该选择正规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做到有备无患。”蔡博士告诉记者,职业性健康体检与普通的健康检查不同,国家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规定有不同的体检项目,有些针对性的检查、检验项目普通医疗机构无法完成,必须由经省卫生厅批准的有职业性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政策】
患职业病工伤医补增发30%
记者了解到,我省于日前公布了《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规定,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依次递进。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此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将用于支付职业康复费等13类费用。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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