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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南京首次实施高温中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8 21:35 我要评论( )

字号: 小 大 2012-07-24 19:34 南报网讯(记者吕宁丰)眼下南京正进入高温酷暑季节,近年来,我市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7月24日,记者从

字号: 2012-07-24 19:34

南报网讯 (记者 吕宁丰)眼下南京正进入高温酷暑季节,近年来,我市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7月24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由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下发《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本月下旬已开始在我市实施。其中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引人关注,被称为在炎炎夏日里送给企业职工的一付“清凉剂”。这也是今年5月1日新《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我市首次实施的一项新规。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冯亚平介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2种,大体可分为尘肺、中毒、物理因素损伤和职业性皮肤病等四大类。过去,在职业病防治法中,没有将高温中暑列入职业病范围,这次新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之后,把高温作业下的中暑、强噪声造成的耳聋等列入物理因素损伤类别,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用广大职工话说:只要职业不要病。

市安监局一项统计显示,夏季往往是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每年因中暑造成高空坠落大小事故有近20起。除了事故之外,许多户外劳动者因中暑还会留下许多健康后遗症。南京市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田韧表示,中暑不是小事,由于患者长期在太阳暴晒,人体中热量超过正常值,破坏了人体平衡,严重的会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的损伤。送到医院患者经抢救后,绝大多数会脱离生命危险,但慢性损伤短期内看不出来,时间一长就会显现出来,不可小觑。

新办法实施后,职工如何维权保护自身利益?市安监局有关专家说,新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企业为每名员工建立职业病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工还要保存好中暑时送医院治疗的病历等相关关资料,一旦自己因健康原因被开除,可以把上述证据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新闻链接:四大职业病危害行业

据了解,职业病隐患主要存在于以下四大行业:金属冶炼、玩具生产、塑料用品、家具制作。

■塑料用品企业塑料中含有聚乙烯,在切割过程中容易产生乙烯,乙烯毒性大,长期呼吸容易引发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吸收到肝脏将容易引起中毒性肝炎、肝水肿、肝癌。

■冶炼厂容易发生铅、锌、砷中毒,患者会出现四肢麻木、乏力、接触过多易出现水泡、溃烂等接触性皮炎。

■制鞋业、皮革加工业、箱包及玩具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多频繁接触含苯及其化合物的粘胶剂,苯类化学制剂一般为蒸气状态,易挥发,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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