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外出务工该注意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李强律师。
李强律师介绍说,找到一份新工作,第一件该干的事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好比劳动者的“护身符”,一旦发生争议可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了劳动合同作为保护,年底欠薪的可能性就很小。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约定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而且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务工人员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举报。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工牌、工帽、工作服、工资单、饭票、在劳动现场和工友的合影等,以便保留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要依法维权。既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又不能过度维权,付出不必要的维权成本。在维权问题上,如果劳动者本人法律知识欠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像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免费给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
外出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此,劳动者要积极要求用人单位参保。倘若用人单位不给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一旦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劳动者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一问题上,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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