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四川乐山75名尘肺病患者及死者家属向四川省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追究甘洛县卫生局法律责任。10月25日,75名尘肺病矿工代表陈谢忠和其律师刘洋称,已收到甘洛县立案庭夏庭长口头通知:不予受理此案,并且不会出具不受理裁定书。面对代理律师的质疑,夏庭长则相对淡定,最后以一句“你是不是故意激怒我嘛,我不生气哈!”挂断了电话。(10月26日《四川新闻网》)
75名尘肺矿工状告卫生局,而甘洛县人民法院竟然口头通知不受理。看来法院“病”得比这些尘肺矿工还要严重!
近几年频频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让人们揪心,然而,实际上有一个比矿难更可怕的死亡阴影正笼罩在矿工头上,这就是被称为中国头号职业病的尘肺病。尘肺病危害严重,素有“白伤大于红伤,尘肺猛于矿难”的说法。
监管不到位,是尘肺病位居职业病榜首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系不健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等现象,让监管几近空白。而尘肺病位居职业病榜首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维权难。用工单位不肯承担责任,鉴定机构有意无意地包庇用工单位,法律和政策自我拌蒜,维权者在冷漠的面孔中被推来推去,在绳捆索绑的环境中奔突无路。维权之路如此坎坷、磕磕碰碰,让患者身心俱疲,很是受伤,有的严重者没等看到赔偿金便含恨离世。甘洛县人民法院的如此态度,让我们看到了尘肺病患者维权有多难!
国务院法制办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争议处理程序中,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条例还规定,在发生工伤争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5名尘肺矿工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院应该积极替他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如果确有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应主动告知,决不能口头通知不受理了事,更不能似动物那样冷血!
我们看多了尘肺病患者难以维权的惨痛现实,在一个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社会,这样的事情本不该发生。我们期待尘肺病患者维权不再难,更期待尘肺病患者不跪着死亡!(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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