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以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切入点,认真学习领会加强社会管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根本任务,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于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理念转变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是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坚持把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和依靠科技进步统筹结合起来,不断推动职业卫生工作发展创新。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看到,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病人数量庞大,职业病危害因素广泛分布,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职业病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
2010年,全国职业病报告病例数27240例,同比增长50.26%,其中尘肺病新病例23812例,约占87.42%。面对当前形势,需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治”的社会管理理念贯穿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努力解决职业病防治中的重要问题和突出矛盾,不断顺应经济社会的新要求,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目标,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机制建设。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加强和改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考虑,要统筹纳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加强工青妇群众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职业病群防群治,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积极和谐因素,逐步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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