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本报南宁讯 (记者贾经纬)6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南宁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形式申报。
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贺州的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接触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岗位的全体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并委托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企业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玉林的玉柴集团除了每年分三批组织女职工、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外,集团还设立了重大疾病救助基金,报销相关医药费用。这些企业采取一系列的职业危害检查防治措施,大大降低了员工职业危害病发率。
据了解,本次须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危害的单位包括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申报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管理情况三个方面。
未委托检测评价的生产经营单位,可按照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待经过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检测检验评价确认,并补充申报后,安监部门出具回执。此外,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没有组织职工体检,也可以先申报,再组织体检。
作者:贾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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