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阳市安监煤炭局对辖区生产矿井王河煤矿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这是《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实施后的首次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有机构设置、计划制订、制度建立和现场管理等30项内容。检查共发现问题7条,责令立即整改4条,限期整改3条,进一步提高了煤矿企业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视,也减少了矿井粉尘、噪声、热害以及有毒有害物质对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
延伸阅读
一、什么叫做“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二、哪些是职业病?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4月最新颁布的《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法定的职业病现有10大类,115种。这10类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 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 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三、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职业因素。职业病危害分布很广,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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