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在制定落实暗查抽考、挂牌督办、通报公告、黑名单和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基础上,执行“双六双十监督检查法”,进一步明确安全培训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做到安全培训执法有章可循,执法有力,形成震慑。
一是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六必查”。一查安全培训安排部署情况;二查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党校和进职业院校等情况;三查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建立情况;四查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五查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六查安监部门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有无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情况。
二是对培训机构坚持“六必查”。一查安全培训应当具备的条件情况;二查从事高危企业安全培训时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书面报告所在地安监部门情况;三查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情况;四查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情况;五查考试通过率情况;六查强化学员管理情况。
三是对企业坚持“十必查”。一查安全培训责任保障体系“七落实、七到位”情况;二查制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情况;三查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四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五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及考核合格情况;六查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情况;七查除“三项岗位”人员之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参加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八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九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十查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以及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情况。
四是对安全培训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十必罚”。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二是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是企业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四是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是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六是企业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的;七是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八是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九是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安全培训档案不规范的;十是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
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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