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卫生标准工作五年规划(2014~2018年)》提出,要加快制定与卫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与民生项目密切相关的卫生标准。未来5年内,计划发布300项卫生标准。
《规划》显示,我国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已达1100多项,涉及的领域也从公共卫生为主发展到公共卫生、医疗领域兼顾。卫生信息、营养等标准从无到有,法定传染病、职业病诊断标准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了17个专业的标准体系。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从1981年成立之初的7个发展到17个,组建了一支跨部门的、以各领域权威专家为主、老中青相结合的卫生标准审查队伍。同时,还组织完成了1000多项标龄超过5年的卫生标准的复审,淘汰了老化落后标准40项。
《规划》要求,未来5年的重点标准项目包括:制定卫生信息模型、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标准、互联互通标准符合性测评测试标准、信息安全和健康信息隐私保护规范、ICD疾病诊断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等信息标准。修订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制定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标准,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标准,妇产科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急救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标准。制定医疗服务相关流程、影像学诊断及急需规范的技术操作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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