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
为推进我市职业安全健康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各区县(自治县)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按期完成国家安监总局及我市部署的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于8月-11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交叉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是否进行职业健康职责划转、是否设置专(兼)职机构、目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数量及编制情况等;
(二)职业病危害普查及申报工作。主要包括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与当地工商等部门联系情况、对获得的企业注册信息排查情况、主要工作措施、目前普查及申报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及做法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2〕54号)贯彻落实情况、各区县(自治县)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工作方案、主要工作措施、重点行业领域检查执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包括《重庆市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渝安监发〔2013〕90号)贯彻落实情况、各区县(自治县)基础建设活动部署、启动情况、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现阶段工作进度及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
(五)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主要包括2011-2012年各区县(自治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对企业开展创建活动指导情况、已创建达标企业是否有“滑坡”现象及本年度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等;
(六)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各区县(自治县)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情况;各区县(自治县)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人员、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专题培训情况;
(七)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主要包括各区县(自治县)是否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执法行动(含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检查执法)以及执法处罚情况。
二、交叉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每两个区县(自治县)分为一组,组内进行互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检查组由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抽调职业健康业务科室2~3名工作人员组成,(区县安监局人员不足的,可抽调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安监办主任参与)。
交叉检查工作从8月15日开始,11月15日前完成,各组具体检查时间由互查区县(自治县)之间商定。各组检查时间在3~5天内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情况介绍,并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要抽查2~3个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地检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效果;要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开展“回头看”,各组要分别抽查2个以上2011年度、2012年度开展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主要查看是否有“滑坡”现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检查组要制订检查工作方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格执法,服务企业,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纠正问题,勇于正视问题。在交叉检查中,要注重工作相互交流学习和借鉴。
(三)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交叉检查内容形成互查报告,包括职业健康各项工作总体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等,互查报告内容一定要丰富,要有详实的数据。
请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于11月25日前将互查报告报送至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杨 涛 童云乾
电 话:67516846 63219729
传 真:63219211
邮 箱:zac401147@163.com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职业健康监管交叉检查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万州区、荣昌县
第二组:黔江区、铜梁县
第三组:涪陵区、潼南县
第四组:渝中区、武隆县
第五组:大渡口区、丰都县
第六组:江北区、云阳县
第七组:沙坪坝区、奉节县
第八组:九龙坡区、巫山县
第九组:南岸区、酉阳县
第十组:北碚区、开 县
第十一组:万盛经开区、垫江县
第十二组:渝北区、巫溪县
第十三组:巴南区、石柱县
第十四组:长寿区、秀山县
第十五组:江津区、城口县
第十六组:合川区、梁平县
第十七组:永川区、彭水县
第十八组:南川区、璧山县
第十九组:綦江区、大足区
第二十组:忠 县、北部新区
第二十一组:双桥经开区、万州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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