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请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行政服务处。
此《审查要点》的起草得到了江苏泰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各有关专家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9日
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试 行)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1、形式审查要求
1.1 审查评价单位资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评价、检测和审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有效期要求。报告封面、总体结论、封页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1.2 审查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具体。
1.3 审查报告格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是否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要求,从七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2、报告附件审查要求
2.1 建设单位对报告的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是否对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识别、防护措施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
2.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图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是否正确,项目周边环境图是否详细标注企业(项目)与周边企业(单位)环境的实际距离;是否注明建设项目四周相邻单位名称、性质;是否注明项目与相邻单位关键建筑物、生产、储存设施的间距;是否注明交通线路等。
2.3 总平面布置图
总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注明生产车间、储存设施、控制室、剧毒化学品仓储、室外变配电站、消防泵房、办公楼等重点部位。是否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或坐标),说明设计规范依据,附建(构)筑物一览表(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类别、备注等)。所附图纸是否有图签。是否有相应资质(法定有效期内)的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当地的风速玫瑰图等。
2.4 类比报告
是否提供类比项目的现场检测报告。
3、技术审查要求
3.1 建设单位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背景和企业概况的描述是否清晰;项目选址和自然条件描述是否清晰;项目工作制度和岗位设置及定员的描述是否清晰。
3.2 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项目性质和规模描述是否清晰;每个产品详细的反应原理、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生产工艺采用的控制方式是否清晰(存在利旧现象的,对工程利旧情况是否说明清楚);主要生产原料、辅料、产品名称和用量描述是否清晰(含MSDS等);主要生产设备、布局及自动化生产水平描述是否清晰;生产建筑基本参数描述是否清晰(含建筑物间距、朝向、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建设、能源消耗数量等描述是否清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描述是否清晰。
3.3 建设项目预评价依据
建设项目预评价依据是否全面、准确、现行有效。
3.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评价方法
是否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选用合适的风险评估法、类比法、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是否准确、可信。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一般采用风险评估法、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等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2)采用类比分析法。类比企业选择是否恰当,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条件、检测指标、数据分析和结论是否表述清楚,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除了比对生产工艺、设备、规模以外,还要注意类比企业在生产制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方面的相似性。此外,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3)采用风险评估法。要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理化性质、浓度(强度)、暴露方式、接触人数、接触时间、接触频率、防护措施、毒理学资料、流行病学等表述清楚,对建设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4)采用检查表分析法。要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要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3.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分析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正确。
(2)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分析是否恰当、正确(包括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环节及原因、危害程度、暴露与接触水平等)。
(3)预测的结果和影响是否准确可信,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程度是否描述正确。
(4)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定性是否准确。
3.6 建设项目拟采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1)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是否表述清楚、分析到位。
(2)对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有效性是否阐述清楚,结论是否明确。对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问题是否明确表述。
3.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
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是否表述清楚,对存在问题及依据是否表述清楚。
3.8补充措施及对策建议
(1)在对拟建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补充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基础设计资料)中存在的不足,是否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供设计单位在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使用。
(3)措施是否明确具体。例如:对项目拟采取的个体防护要明确具体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对应急救援要明确分析职业病风险的类别,是否根据职业病风险大小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措施。
3.9 报告结论
职业病危害类型、等级分类是否明确;不得采用基本符合要求等字眼。是否准确归纳拟建项目的选址、布局、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等评价结果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是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评价结论是否明确。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形式审查要求
1.1 审查评价单位资质
建设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评价和审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有效期要求。报告封面、总体结论、封页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1.2 审查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具体,是否与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内容以及相关设计内容相一致。
1.3 审查报告格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编制。
2、报告附件审查要求
2.1 职业卫生预评价、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文件
是否提供由安监部门颁发的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批复文件。
2.2 建设单位对报告的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是否对评价单位的验收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
2.3 建设项目地理和周边环境图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周边环境图是否正确。周边环境若发生变化是否表述清楚。
2.4 总平面布置图
是否提供与设计文件一致的总平面布置图,总平面布置图若与预评价、设计图纸发生改变是否表述清楚;总图是否有相应资质(法定有效期内)的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等。
2.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是否提供项目的现场检测报告。
3、技术审查要求
3.1建设项目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性质、建设规模描述是否清晰。
(2)项目建设地自然气象条件、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描述是否清晰。
(3)项目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落实情况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是否描述清晰。
3.2工程试运行情况分析
对项目施工建设情况、试运行时间、工程试运行生产状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试运行情况描述是否准确、清晰。
3.3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调查与分析
对项目总体布局情况、项目主要设备及设施布局调查分析是否清楚、合理。
3.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审查
(1)项目产品反应原理、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工艺简述、生产工艺控制方式分析表述是否准确。
(2)项目涉及的原料、辅料、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等物料的种类及用量(及其物质安全性资料MSDS)是否表述清楚。
(3)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因素是否叙述清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对象)的设置/选择、检测方法的选择、检测因子选择,检测样本量、采样时间、采样条件(工作场所状态)、采样地点、检测时间、检测条件是否描述清楚,监测数据处理、检测结果分析是否明确,作业现场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否检测。
(4)项目劳动定员、劳动制度、岗位定员描述清楚,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调查说明清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定性是否准确。
(5)检测及控制结论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测超标的是否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并对控制结论明确表述。
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1)项目所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是否按照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内容表述是否准确、符合实际。
(2)项目所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发生变更,表述是否清楚;如发生变更,是否有变更依据的佐证材料。
(3)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维护管理情况调查是否说明清楚,对防护设施及其效果分析评价是否合理,是否明确达到预期控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其依据是否明确。
3.6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评价
(1)对建设单位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参数及其使用情况的调查是否清楚;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是否进行分析评价,是否对配备标准的符合性、适用性进行确定。
(2)对项目建筑结构、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建筑卫生学条件的调查分析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3)对项目设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生活室等辅助用室调查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4)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人员及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是否表述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5)对设置的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医疗资源与条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情况的调查表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6)对项目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3.7 职业健康监护
(1)是否对建设单位及本项目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制订的完整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2)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建立情况是否表述清楚,是否符合一人一档的要求。
(3)职业危害岗位劳动者职业危害体检方案及职业危害体检项目的符合性是否表述清楚,并有明确分析结论。
(4)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情况是否表述清楚、分析到位。对劳动者作业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及基本特征和处理方法告知情况是否表述清楚、分析到位。
3.8 补充措施及对策建议
报告书提出的建议是否明确,是否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应针对试生产存在的不足,具体提出包括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措施建议),是否遵循四个原则,即:预防原则、控制原则、警示原则、个人防护原则。
3.9 报告结论
是否对整个评价过程进行高度概括和归纳总结,评价结论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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