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安监局转发下达《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管理,2015年底全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70%以上。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检测内容为《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的危害因素,检查范围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全部工作场所。通过活动的开展,用人单位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在工作场所公告栏向劳动者公布定期检测结果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取消相关资质。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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