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举行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加强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15年力争关闭70座以上金属非金属小型矿山。我市对非煤矿山进行统筹规划布局,严把准入关口,畅通退出渠道,今年要关闭70座以上金属非金属小型矿山,实现小型矿山在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中的占比由2014年的92%下降至80%,从基本面上持续改善非煤矿山安全发展环境。
围绕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把握新常态、指导非煤矿山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各区县非煤矿山数量。各区县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矿山“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积极引导矿山企业组建大集团、大公司,关小扶大, 避免出现边关闭边低水平新建矿山的现象。
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严格执行不合格矿山退出机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办理矿山项目改、扩建和延期手续审批时,要严格矿山开采设计、开采方式和安全间距的审查,坚决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落后产能。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3个月,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评估,并经市安监局组织专家按照“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今年内发生1次死亡事故的区县(自治县),半年内停止新审批矿山,发生2次及以上事故的区县,1年内停止新审批矿山,对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实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工贸行业确保安全“三同时”落实到位。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全面落实,违法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经信委、国资委、旅游局等部门联合执法,促进工业园区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全面落实。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强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 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已投产的规上(限上)或危险性较大 的、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补充完善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探索工业园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模式。对于工业园区的工贸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在招商引资、立项审批中切实贯彻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制度,在设计、建设阶段堵塞安全漏洞,严把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安全关,强化源头治理。探索建立以企业技术支撑、生产(经营)执行、监督管理和支持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持续深化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
区县动态
合川区:促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上台阶
合川区以防控用人单位群发职业病危害事故为核心,以基础建设工作为抓手,提出“增量、提质、强执法”思路,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增量”即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台账。今年将按照行业分类,进一步清理核实企业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完善监管企业基本情况管理台账,并督促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提质”即职业病危害因素较多、危害较重以上的企业必须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进行定期检测,以此推动企业如实申报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上台阶。
“强执法”即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在2014年强化职业卫生行政处罚的基础上,继续把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和非煤矿山等5个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作为行政执法的重点,把查处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不落实、病危害检测和评价等制度不落实为执法的内 容,采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执法、定期执法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璧山区:强化职业病防治责任
璧山区强化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企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放在同一个平台,做到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核,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强化职业卫生“三基建设”,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三个环节,涉及不同部门职责,要加强与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安监系统内部配合协作,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各街道、镇、高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状况,职业病危害申报率累计要达到80%以上;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0%;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启动覆盖率达100%,企业基础建设完成率、合格率达到 80%以上;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
梁平县:“三严格”把好节后复产验收关
严格标准。严格复产复工验收条件和程序,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全上网”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部门审查盖章,严格做到合格一处恢复一处,对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坚决查处。
严格监管。结合“除隐患、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按照“一企一组”、“一企一策”、“一企一结果”的要求,对全县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根据隐患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全程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方可复产。
严格培训。在企业复产前,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持证情况,特别是新招工人的持证情况,对无证的立即组织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目前已对65家企业、700余名工人进行了第一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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