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过程职业病预防管理措施要求: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劳动过程职业病预防技术措施要求:
1.配备防护用品;
2.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3.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7.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8.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9.发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0.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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