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

绩效测量与监测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2:27 我要评论( )

一、要求与解析 (一)《审核规范》要求 4.5.1 绩效测量和监测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2)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 (3)

一、要求与解析

(一)《审核规范》要求

4.5.1 绩效测量和监测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2)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

(3)主动测量,监测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4)被动测量,监测事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历史证据;

(5)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以便于随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二) 解析

1.根据戴明的PDCA循环的原理,在计划 (Pian) 予以实施 (Do) 之后,应对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 (Chec),检查之后予以改进(Act)和提高。其中检查实施的情况是一非常重要的环节。这里的检查不仅包括现场的检查,还包括对各类计划实施情况的全面检查。而绩效测量与监测,则是这种检查的核心内容。

2.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对绩效测量与监测的程序文件,以规定应对OHS绩效进行定性和定量监测与测量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3. 定性的监测与测量多为软件管理(从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到人的管理水平、意识与能力等)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参考本行业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范)”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评价检查、监测和测量。

4.定量的监测和测量多为硬件管理(从设备、设施、厂房建筑、工具、辅具到成品:原辅料一作业环境等)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参考本行业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范)”中设备设施、劳动卫生与作业环境评价的有关条款,进行评价、检查、监测和测量。

5.OHS 监测与测量应与用人单位的OHS 方针、OHS 目标和管理方案相适应;即目标和方案已确定的应实施与运行的内容,均以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予以监测和测量。

6.监测和测量分为主动性和被动性两种。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用人单位目标计划展开的各项实施与运行工作的监测与测量,均为主动性的;凡对因必然性或偶然性的因素导致了事故(未遂事故)、职业病、不良事件或效果的监测与测量,均为被动性的;但被动性测量与监测也是为了防止再次发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这种历史的证据是应该留下的。

7.在监测与测量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不符合,此时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通过有关责任部门与主管人员予以纠正,并在规定的时间予以复查。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自身进行检查、监测、测量包括审核与管理评审时,尚若揭示的不符合事件越多,对应的纠正率越高,反映的问题越真实,采取的措施越有效,说明该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的下属单位)OHSMS 实施与运行就越成功。反之亦然。

8.用人单位监测与测量的方式、周期、记录、考核等不要求形式统一,但也应符合“可知、可信、可靠、可控”的原则。

9.用人单位用于硬件监测和测量的设备或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如电压表、电流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兆欧表、照度计、温控计等),以保证测量与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这类设备的校核和维护应有程序文件并作以记

二、OHS 绩效铡量与监测相关的资料

1.用人单位开展安全性评价时“综合管理”中有关的资料;

2.用人单位开展安全性评价时“设备设施评价”中有关的资料;

3. 用人单位开展安全性评价时“劳动卫生与作业环境评价”中有关的资料;

4.用人单位在OHSMS 建立、运行与持续改进中不符合的揭示与改进的全部资料;

5.用人单位用于监测和测量的设备和仪器进行校核与维护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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