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公司根据国家、北京市、集团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如下:
一、市政工程易发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
1、地下管线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
2、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
二、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
1、在施工作业范围内,施工前应由作业人员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由安全检查人员使用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准进入地下管道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参与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认手续。
3、在施工区周边要设立围挡或护栏,同时设立安全警告标志。
4、一旦发生管道破裂,有毒、有害气体溢出,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疏散周边人员,封闭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个人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和使用各种防护用品、用具。
2、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个人体检,符合条件者方可从事地下管道的作业。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连续加班作业,进行轮换作业,保证合理的膳食和充足的睡眠。
四、对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安全检查
1、检查对从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检查安全交底的可操作性。
3、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4、检查从事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佩带齐全、有效。
5、检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有无遇险自救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6、对以上检查范围内如发现问题,一律采取 先停工,后整改 的原则,进行逐项跟踪复查落实,直到存在的问题解决完为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撤人,封闭现场,后研究补救措施,绝不允许冒险蛮干的情况发生。
五、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的防护措施:
1、在施焊作业区内设立排烟、送风设备。
2、加强对有害气体的动态检测工作,确保有害气体浓度不超标。
3、在难以改善通风的条件作业时,必须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六、电焊作业有害物质,有毒气体引起职业中毒的个人防护措施。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连续作业,作业人员可采取轮换作业的方式。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确保安全、齐全、有效。
3、焊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个人体检,如有不适应症,应立即停止焊接作业。
七、对电焊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职业病的安全检查:
1、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作业环境是否清楚。
2、 对作业环境要求必须是有放火隔离措施的,周边无易燃易爆物资存在,有用火证,有灭火器材。
3、 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带正确,使用规范合格有效。
4、 作业场所应设有排烟、防尘、通风的设施、设备。
5、 作业场所应建立安全挂牌制度,应有安全专职人员,定期对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6、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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