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蓄电池厂建成后,很快投入了生产。在制造蓄电池的过程中,部分从业人员因长期接触铅,会带来铅中毒的职业危害,按照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枠的规定,该厂应该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提交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枠及有关材料,但由于该厂经营者忙于生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后,并没有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个月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一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检查组在对蓄电池厂进行检查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存在铅中毒的职业危害,而职业性铅中毒是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录所列的职业病,蓄电池厂应该对此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由于蓄电池厂没有按规定申报,因此,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该厂处以2万元罚款。
面对这样的行政处罚,厂长无奈地说道: 早知今日,还不如当初履行一下申报手续呢? 特别是在了解申报程序后,厂长感慨道: 项目申报程序也不复杂,怎么当时就没注意呢? 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目的是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掌握危害项目的情况,有利于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可能产生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如:职业性铅中毒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录所列的职业病,蓄电池生产等项目都可能产生职业性铅中毒,因此应该申报;再如:职业性中毒性肝病也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录所列的职业病,三氯乙烯、氯仿、二甲基甲酰胺等化学品可能导致职业性中毒性肝病,因此,采用这些化学品的项目都是职业病危害项目,也应该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程序性行政管理措施,我国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第14条规定: 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的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这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第64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是为什么案例中的蓄电池厂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
希望广大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吸取蓄电池厂的教训,认真掌握和了解下列有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相关知识。
(1)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枠确定。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枠及有关材料。
(4)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