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危害预评价: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职业危害防治专篇: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职业危害效果控制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起一种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使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责、权、利,要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目标、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惩办法,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常抓不懈,搞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三、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必须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参加工伤保险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在患职业病或者受工伤后及时获得医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服务,保障劳动者本人或遗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同时降低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的风险,也有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制定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或车间),用人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挂贴在车间或岗位醒目位置,或在车间的公告栏里,让劳动者容易看到,规范操作者的行为,是用人单位管理者和劳动者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措施,也是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并监督操作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六、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用人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组织应急处理、病人救治、财产保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有利于及时控制事态,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应当在车间或厂内醒目位置设置的公告栏里进行公告。
七、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用人单位能够通过职业健康档案及时、准确了解本单位职业危害现状以及职业危害防治落实情况,从而为本单位科学的防治职业危害提供可靠依据。职业健康档案包括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档案;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档案;3、职业健康管理实施档案;4、职业健康教育档案;5、职业健康监测档案;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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