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家具和人造板制造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较为严重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且一线生产员工中的大多数属于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因此掌握木质家具和人造板生产过程中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如何进行预防很重要。
一、木质家具和人造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1.木质家具生产过程中开料、加工、打磨三道工序会产生大量粉尘和噪声;拼板、喷漆、晾漆三道工序因使用有机溶剂会散发大量化学毒物。
2.木质家具和人造板制造企业作业现场存在的化学毒物,一般可能存在31种化学毒物,其中高毒物质4种,主要是苯、甲醛、苯胺和二异氰酸甲苯酯;一般毒物27种,主要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乙酸丁酯、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等。
3.对人体产生的危害。苯,属于致癌物质,主要损害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能够引起头晕头痛、昏迷抽搐、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甚至死亡等。甲醛,属于致癌和致畸物质,对人体各种细胞均有损害作用。能够引起头痛、心悸、支气管哮喘、肺水肿、口鼻腔糜烂、鼻咽癌等。苯胺,主要损害造血系统、泌尿系统。能够引起溶血性贫血、膀胱炎、肝炎、尿道癌、前列腺癌等。二异氰酸甲苯酯,主要损害呼吸系统,能够引起紫绀、哮喘、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等。
二、木质家具和人造板生产过程中主要预防措施
(一)加强有毒有害作业环境治理
1.喷漆环节。突出对喷漆环节的治理,须设置独立的喷漆间,不与其他工序混用;喷漆间采用上进风下出风、正负压相结合的通风方式,保证空气新鲜通畅和散发的毒物及时排出;如果采用流水线作业,喷漆作业点须设置局部隔离防护设施并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
2.涂胶和晾漆环节。须与其它作业隔离,并设置通风排毒设施,以确保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木制品机械加工环节。在产尘加工设备处应设局部排风除尘装置,干法打磨工作台应设置下排风或侧排风的吸尘装置,打磨位置不固定时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产生振动和噪声危害设备应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二)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
1.清楚使用化学品原料的成分及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采购的化学品原料必须附具中文说明书,可进一步索要有关产品成分构成的质检报告。避免盲目使用有毒化学品,杜绝使用危险性大非法生产来源的有毒化学品原、辅材料。
2.用无毒、低毒化学品原料替代毒性较高原料。这是最有效、并且是应最优先考虑采取的措施方法。在不能保证全密闭、无人员接触情况下,原则上禁止使用高度化学品。
(三)综合配套防护措施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等。
2.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掌握作业现场危害因素存在情况,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和为进一步采取防护措施提供依据,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3.个人防护
作为辅助手段,个人防护用品可以阻断或减少有害因素进入人体,须为从事开料、拼板、加工、打磨、喷漆、涂胶、晾漆等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要求的口罩、耳塞、护发帽、防护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
4.告知职业危害
这是一项作业现场管理方法,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说明存在的职业危害以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
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特定健康问题及时做出处理:早期发现特定健康损害,避免出现严重危害后果;发现并处理患职业禁忌证的敏感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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