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

关于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2:37 我要评论( )

目前,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基础十分薄弱。一是企业主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漠不关心。多数企业主只

  目前,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基础十分薄弱。一是企业主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漠不关心。多数企业主只顾追求经济效益,不能做到守法经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基本不投入。多数企业没有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劳动环境不达标,根本不给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少数从业人员自备的简易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有效防范职业危害。在接受检查时,企业主或说不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或说本行业都这样;二是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淡漠,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匮乏,不珍惜自身的健康和安全。相当多的从业人员没有自我防护意识,有的从业人员认为自己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是一种吃苦耐劳、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之体现,是能够谋求就业岗位的一项资本,这种认识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被认同。有的从业人员认为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会给工作带来不便,影响呼吸,易产生其他负面影响等等;三是从业人员的维权意识差。极少数有防范意识的从业人员不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自备简易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自身健康,有的为了保全工作和谋求生存之道,在接受检查时还为企业主不改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的丑相遮遮掩掩。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缺失。一是多数企业没有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也没有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有的企业内部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执行起来不奏效;二是多数企业没有建设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少数现存的设施也因维护不到位或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不能正常运行。一些防护设施与作业环境不匹配,形同虚设,绝大多数从业人员在没有任何劳动防护的环境下工作。多数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少数配备的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也不到位,一些从业人员作业时不能做到正确佩戴和使用,除了应付内外检查之外,基本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过程类似于 捉迷藏 ;三是多数企业对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备案工作不重视,迟迟不进行申报备案;四是多数企业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没有进行上岗前、工作中、离岗后的健康体检,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极少数企业能出资为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体检,但有的不是在有资质医院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不规范;五是多数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没有公布有关操作规程,没有设立符合规定的警示标识、标牌,没有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没有进行日常监测,也没有制定应急预案。这样的现象在中小企业表现突出。
  二、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从普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入手,抓宣传培训教育和普法教育,围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中提出的 十二五 末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开展一系列宣贯活动。对其主要精神及重点内容进行宣贯,对有关职业健康法规标准进行讲解培训,提高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能力。做好对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和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通过耐心细致的理性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主守法经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通过培训强化法规宣贯,实现 两支队伍 的 创建(即监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队伍),落实 三项制度 (即职业危害申报制度、检测监控制度和警示告知制度),提高做好 五项基础工作 (即职业卫生 三同时 审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培训和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的能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具体工作人员、企业领导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在此基础上,由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培训。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将法律法规中,涉及到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处罚的条文,进行归纳整理,适时出台强有力的处罚措施,严惩不法企业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用 铁拳、铁腕、铁面孔 规范不讲职业道德的企业。对企业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监督执法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从源头把好关口。中编办已经对全国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能分工进行了调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对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进行了分工,要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交接工作,确保与卫生系统工作的连续性,认真做好受理项目的审查和验收,确保工作平稳延续。明确职能,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健康安全 三同时 的审批工作抓实抓好,配合国家和省做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试点工作。
  (四)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向职工提供。全方位地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要与县卫生局协调,做好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与企业的对接,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方式方法,服务上门,服务到企业。做到应检必检,早发现早治疗,切实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合法权益。要通过分片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石英砂加工企业、石棉生产和使用企业的职业危害治理工作,促进企业加强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五)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定期检测和警示标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在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加强监管与引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准确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及时发现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治措施,淘汰落后的装备,有效防控职业危害因素。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库,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以现有的职业危害企业普查表为基础信息,采集有关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各类信息,录入信息库,从而实现动态监管,实时掌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普查表,夯实基础。
  (七)树立典型抓好示范引导。选择若干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先进单位,作为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辖区企业参观学习典型企业的经验,发挥典型的引路示范作用,带动周边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八)发动社会力量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公布奖励规则,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鼓励举报,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检举身边的不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安全的舆论氛围。
  总之,通过以上扎实有效的工作,夯实基础,巩固成果,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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