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

农民工劳动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2:38 我要评论( )

目前我国跨地区流动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有1亿人,每三个产业工人中就有两个是来自农村地区,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农业户口劳动力已占57%,由此可见,农民工已经和正在成为我国产业工人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由于农民工的文化、技能素质相对较低,

目前我国跨地区流动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有1亿人,每三个产业工人中就有两个是来自农村地区,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农业户口劳动力已占57%,由此可见,农民工已经和正在成为我国产业工人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由于农民工的文化、技能素质相对较低,社会地位较低,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原因导致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工会组织作为中国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职能,维护好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权,已成为新时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农民工劳动保护现状及问题分析
“劳动保护”即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在法律、组织、制度、技术、设备、教育上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包括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及职业卫生三个方面的内容。当前,农民工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安全措施不到位、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规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农民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事故比例已经占到所有工伤事故的70%以上。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较低,雇佣方(特别是一些私人雇佣方)对农民工的人身安全缺乏考虑,为降低生产、施工成本,追求最大利润,对许多施工、生产中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减化,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得不齐或根本就不配备;二是绝大多数农民工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差,不能及时识别违章指挥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现象,或是根本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忽视对自身的劳动保护。
(二)农民工被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得不到充分休息,增大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在一些企业中,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劳动时间甚至长达12个小时以上。长时间的超强度劳动,使他们无法得到必要的休息,体力难以恢复,工作中难以集中精力,甚至在面对危险时反应力下降,极易酿成安全事故。究其原因,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不规范有着很大的关系。事实上,许多雇用方根本没有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有些即使签了,也存在签订不规范或是不执行及执行不力的情况。有些雇佣方在劳动合同中只规定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和农民工的义务,而没有保证后者应有的权利。有些雇佣方还存在履行合同“走形式”的现象。
(三)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农民工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存在。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许多雇佣方忽视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了降低成本,对本应开展的入厂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等能免就免,能省就能。二是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这给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许多农民工也许只经过入厂教育就又离开了企业,这不仅会增大企业安全教育的开支,而且使得这种投入显得毫无意义,久而久之,企业便不愿意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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