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性肿瘤病人的营养支持,目前还有一些争议,主要贯穿在恶性肿瘤病人是否需营养支持,如何确定营养支持的对象,营养支持的时限、途径、制剂选择等问题上。
肿瘤患者营养不良发生率高
恶性肿瘤病人常伴有营养不良,晚期病人较多地出现恶病质,这在胃癌、胰腺癌、结肠癌等消化系肿瘤中尤为常见。恶性肿瘤患者的营养不良发生率高达40%~80%,其程度与肿瘤类型、部位、大小、分期等有关。31%~87%的恶性肿瘤患者在确诊之前已经出现体重下降。
食管癌患者中体重下降和营养不良的发生率高达80%;约有33%~75%的恶性肿瘤患者有厌食表现,进展期患者中高达80%;约有30%~85%的肿瘤患者发生癌性恶病质,最易发生恶病质的是胃癌、胰腺癌和食管癌患者,约80%;大肠癌患者中约为60%发生恶病质。
营养支持的目的不是治疗癌症,而是改善营养不良及恶液质,提高机体对治疗的耐受性。
以提高患者生存率为主旨
营养治疗时所提供的能量与各基质,分为三种情况:
荷瘤状态
营养治疗原则以维持患者正氮平衡为目标。
肿瘤患者术后早期
机体处于应激状态,其营养治疗应按应激患者的原则施行。
去瘤状态
指肿瘤已被根治,引起机体代谢紊乱的因素消除,其营养治疗应按饥饿状态的原则施行。
癌症营养支持应遵循以下原则
癌症病人若有严重营养不良或因胃肠道障碍和其他代谢、药物、放疗等因素预期饮食不足超过一周。
营养良好或仅有轻度营养不良,并预期自然饮食足够的病人,无需特殊营养支持。
完全肠外营养支持无益于对化疗和放疗无效的进展期癌症病人。
选择治疗时机至关重要
目前临床上许多肿瘤患者的营养治疗通常较晚,大多已到恶液质或是终末期,才考虑使用营养治疗,而此时营养治疗的效果往往很难令人满意,相反,还会得出营养治疗无效的结论。因此营养治疗也应早期使用,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果。
对恶性肿瘤病人进行营养支持固然可改善其营养状况,但同时是否也会促进肿瘤组织的生长发展呢?迄今,营养支持是否会促进人体肿瘤生长仍无定论。实际上,这种争议并未成为临床上对肿瘤病人进行营养支持的障碍。更多的人认识到,若外源性营养供给不足,肿瘤仍从宿主体内获取所需,则危害更大。一般认为,短期的营养支持可改善营养不良而肿瘤不至于明显进展,病人还能更好地耐受手术、放化疗等治疗措施。目前已有前瞻性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具有适应证的肿瘤病人可从营养支持中受益。
对营养状况良好的恶性肿瘤病人常规给予营养支持是不必要的,甚至对存在轻度营养不良的病人很多专家学者也认为不可取。一般的,营养支持适用于接受积极的抗肿瘤治疗、同时存在营养不良问题的恶性肿瘤病人。
对于化疗病人,对化疗和放疗有明显的治疗反应的恶性肿瘤病人,如果已有明显营养不良则应在放化疗的同时进行营养支持;如在化疗或放疗过程中严重影响摄食并预期持续时间大于1周,而化疗和放疗又不能中止,或即使中止后在较长时间不能恢复足够饮食者,应给予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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