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

福州鞋厂一女工下班途中遇车祸 法院判定属工伤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3:00 我要评论( )

员工下班回家遇车祸受害,究竟属不属于工伤呢?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审理后给出答案 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赔偿受伤员工。 福州一家鞋厂的女工姚女士下班回家途中被车撞了,车主负全责。随后,姚女士表示,自己是下班遇到车祸,应属于工伤。鞋业公司则不认同

  员工下班回家遇车祸受害,究竟属不属于工伤呢?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审理后给出答案 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赔偿受伤员工。
  福州一家鞋厂的女工姚女士下班回家途中被车撞了,车主负全责。随后,姚女士表示,自己是下班遇到车祸,应属于工伤。鞋业公司则不认同。
  仓山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劳动关系合法有效,鞋业公司应当为姚女士办理工伤保险,但公司并没有为她办理,因此,该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最后,判该公司一次性赔偿11万余元。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