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员工有工伤保险
据了解,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的非全日制员工几乎占员工人数的40%以上,《条例(草案)》突破性地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也纳入到调整范围,指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者同时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报酬按小时计算,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擅扣员工证件最高罚3万
《条例(草案)》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处罚力度,规定: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未持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100元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招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员工收取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6个月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通过仅约定试用期,克扣员工劳动报酬的情形,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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