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制度先行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2011年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更加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我局认真学习和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和珠海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2012年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建立我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关系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关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强化和落实,关系政府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初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重要工作部署的工作安排》(穗字〔2012〕2号)和《印发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2〕4号),明确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为全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重点工作之一。在去年全国现场会召开后,我局立即组织前往北京顺义区、珠海市进行考察学习,成立了局工作组和明确工作分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在制定分类分级、自查自报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标准、组织信息平台建设招投标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今年8月份试运行信息平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人员经费的保障能力
一是成立市层面的领导协调机构。我局专文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成立了由陈如桂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成立局的工作机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梁醒虾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从政策法规、科技规划和执法分局等处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3人工作专责小组,全脱产负责推进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经过统筹协调,我市决定从今年8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单列100万元专门用于隐患治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表
经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方案》,并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时间进度表》,明确了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任务内容、工作措施和完成期限,确保在工作保时保质保量上抓落实。
(三)制定行政性规范文件,打牢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的法律基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涉及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其能否建成关键在于制度先行。为此我市组织草拟了《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广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三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共同构建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该文件于2月起至4月期间曾七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大中小企业代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镇代表的意见;两次书面征求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属集团公司的意见;三次分别征求了省安全监管局和国家安监总局相关业务单位的意见,并于5月专门召集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研讨,目前,此三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工作已结束,文件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提请审议,拟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发执行。
(四)借助电子政务云平台,打造功能强大、安全保障有力的信息平台
针对我市企业众多、行业广泛、监管层次多,并且将面临隐患信息交换和存储量庞大的实际情况,我市拟借用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的云平台和强大的硬件环境及监控手段,构建全市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2月至3月期间,我局二次组织专家前往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调研,主管信息化工作的方少华副局长三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3月19日,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讨论通过了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目前,信息平台建设正处于筹备招标阶段。
(五)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诚信行为的记录和公示、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工作协同推进。为增强体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月至5月,局隐患排查小组先后十二次组织到南沙区、番禺区、黄埔区、天河区、花都区等5个区,以及市交委、地铁运营总部、海珠区安全监管局、南沙区安全监管局和智能科技软件公司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各部门、中小企业和镇街等单位的意见,学习和借鉴有关单位在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六)编订隐患排查标准,高起点为企业隐患自查自报提供规范依据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的编制,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局借助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力量,组织成立了有机械、电力、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防雷等行业专家参加的标准编制专家组,按行业分类有步骤按计划地推进隐患排查标准的编订工作。2月召开了专家组第一次会议,按照专家所属行业和个人专长特点,明确隐患排查标准的工作分工和审查职责。3月召开了专家组第二次会议,总结编制工作难题,讨论提出相关解决方案。5月召开专家组第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统编工作。
三、体系建设努力方向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政策性、技术性较强,通过借鉴和对比北京顺义区和珠海市的经验和做法,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将实现多项创新。
(一)依托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引入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实现较强的数据存储和安全监控能力
通过采用租赁广州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的云平台,系统解决从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备份策略等方面完整的硬软件环境和安全保障方案。目前,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中已建成数字证书认证体系,部署了安全认证服务器,购置数字证书600多个,每个镇街至少有一个数字证书,今后政府监管层面的信息平台操作将进一步采用数字证书认证登录系统,以策系统安全和数据保密。
(二)企业分级管理体现“四结合”,实现主要安监业务的全覆盖推广
一是结合目前安全监管综合库的建设成果,将通过镇街和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核实的近20万家企业的信息,植入信息平台系统;二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工作,对企业初次评级和升降级的标准主要以安全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主,以基础安全管理信息和行政处罚(包括事故处罚)为辅的方式进行设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自动生成,大大减少实施初次评级和升降级的工作量;三是结合我省“三打二建”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公示工作纳入信息平台监管,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的建设;四是结合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引入和科学设定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亮灯警示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规定,实现企业事故隐患信息和政府监管信息的动态化、智能化管理。
(三)强化对企业安全主任的网络化管理,创新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模式
为确保上报事故隐患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发挥我市企业近8万多名安全主任的作用,如安全主任每月上报1条隐患一年也有100万条,全市安监执法人员才1500多人,每月排查10条隐患一年也才16万多条。因此,信息平台专门提供安全主任的工作界面,并从制度上规范安全主任工作职责,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5要素到位。目前,企业安全主任每月需要向多个政府部门报送安全管理数据报表,这些数据报表形式多样,格式不一,内容却大体相同,如安全管理人员月报表、企业消防事故隐患报表等,为此我市将借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的推广,进一步确立企业安全主任承担数据报送的工作地位,整合和集成各类数据报表内容,统一报送途径,从而确保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真正实现安全管理信息交换的畅通、准确和及时,并大大减少企业人力资源的损耗。
(四)强化安全执法监管的过程管理,推动纵横交错的联合监管和网格化管理
按照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的思路,将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管层层分级,同时结合将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安全检查与联合执法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系统管理,必然推动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走向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和网格化执法。拟将我局于2009年6月开发建成的行政执法系统植入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和动态管理。
(五)拓宽事故隐患内涵,改进隐患信息数据考评方式
一是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纳入安全生产隐患范围。以往安全生产隐患的定义直接取自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概念。但是考虑到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范围,因此,我市决定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安全生产隐患的概念范畴,并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监管;二是要科学合理考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绩效排名。为表扬和鼓励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我局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根据安全生产相同级别、相同行业类别和经营规模划定企业范围,按属于同一范围企业总数量的2%至10%进行排名表扬,排名表扬的情况也同时与其安全生产分级进行动态挂钩;三是要科学考评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政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绩效排名。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属地所管辖的企业数量差异较大,不应一刀切以企业绝对数进行考评排序,为此我市将从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效能两个方面,制订科学严密的“考评细项和抽查比率”规定,从制度设计上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及方式的科学合理。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从总体上解决了工作组织机构、经费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企业分级条件设定、考核奖惩制度、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招投标程序等重点难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一是信息平台的顶层设计问题未定,应统筹考虑与国家局和省局信息平台的对接问题;二是信息平台的业务需求和重点模块的设置与论证工作尚未完成,需要解决个别安委会成员单位已建信息平台的共建和对接问题;三是有部分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的监管分类归属问题未定,仍需进一步协调和解决;四是隐患排查标准的编制由于涉及企业门类众多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的庞大复杂,统编工作量十分繁重,编制进度仍需加快。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和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二是系统研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解决好企业监管分类问题,把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的调研论证工作,确定平台建设各终端方的业务需求;四是抽调和增加专家力量,加快隐患排查标准的统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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