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优势
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前山街道安委办
近年以来,前山街道在市、区安监局的高度重视和悉心指导下,大力推进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为核心的“一体系三平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前山街道是香洲区的9个镇街之一,辖区面积53.6平方公里,人口约28万,企事业单位2300多家,“三小”场所7500多家。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规模以下工矿企业众多,特别是近年来建筑工地、三小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复杂,监管难度大。自推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以来,据统计,截止今年5月,辖区累计有6970家(次)的企业登陆系统进行了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共上报事故隐患1493条,已整改1372条,整改率达91.90%,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管理,为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的核心是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平台。为全面推进该项工作,除领导重视、加大宣传、保障经费等必备条件,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由于前山辖区中小微型企业较多,企业搬迁、停业情况时有发生,企业人员流动性强,有的企业自查自报1-2次后就没了消息。我辖区共有2300多家企业,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最多的月份也只有700多家。因此,只有摸清辖区内企业的真实状况,才能有的放矢做好自查自报工作。在市安监局上级的部署下,经过艰难的调查摸底工作,我们在去年底已全面摸清了企业的具体状况(即除当月上报620家企业外,属正常状态的企业529家,已搬迁或不存在的企业476家,不在辖区的企业204家,纯办公场所158家,三小场所122家,其他情况的279家)。今年4月,对辖区内部分状态正常但仍未开展自查自报的企业,又开展了新一轮的上门核查工作,全面了解企业动态及未自查自报事故隐患的原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培训,不留死角。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先后组织召开大型自查自报培训会议3场,培训企业达600多家;结合辖区北半部企业较为集中的实际,组织企业人员到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小规模培训5场,培训企业近200家。并印制了近千份《自查自报操作指南》的宣传彩页下发至各企业。与此同时,还通过电话指导、上门讲解、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指导和帮助企业,为顺利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于辖区企业总量较大,我街将所有企业、场所按社区划分成5个片区,每个片区指定2名包干责任人,负责跟进片区内企业自查自报情况。为贴心服务企业,我们还公开了负责责任人的手机号码,随时随地为企业解答问题。同时,要求包干责任人定期利用系统黑名单对企业进行督查,指导企业操作,直到成功进行自查自报。
(四)严格执法,推动自查。对多次教育仍不按规定进行自查自报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据统计,今年我街对未进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的企业实行简易程序执法16宗,有效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主要成效
“一体系三平台”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数据库,好像一名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数据、学识渊博的信息员;“一体系三平台”又像一个明察秋毫的电子眼,好比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开展隐患排查、爱岗敬业的监督员;“一体系三平台”也是安全监管的一杆公平秤,是党委、政府用来考量各级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相对公平公开的裁判员;“一体系三平台”建立政企沟通网络,是强化政企工作互动的“联络员”。
(一)对管理部门而言,“一体系三平台”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监管企业的重要平台,是安监工作人员的好帮手
一是扩大了监管覆盖面。辖区共有2000多家企事业单位,以往街道对企业实施安全监督主要是通过安监员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但街道只有10名安监员,上门检查的企业数量是相当有限的。“一体系三平台”实施后,通过其隐患自查自报平台,今年4月前山辖区有702家企业进行了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因此,自查自报平台不仅增加了安监部门监管企业的覆盖面,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安监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是提高了监管效率。依托“一体系三平台”,安监部门能充分应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企业一个季度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安监部门可以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处罚。企业如不按时自查自报隐患就有受处罚的风险,隐患自查自报实施以来,一些企业形象地将其称之为“安监电子眼”。截至今年4月,我街共对36家未按要求自查自报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今年处罚16家),逐步扩大了“一体系三平台”在企业中的影响力。
三是促进了信息化管理。“一体系三平台”系统中设有动态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属地街道和企业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企业的基本信息。安监部门还可利用该系统发送电子文件和系统通知,方便监管部门与企业的沟通互动。同时,系统每月会根据企业上报的隐患情况生成有关数据,安监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这些数据,分析、研究辖区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四是促进了政企之间的沟通联系。打开“一体系三平台”系统管理端,在通知通告栏目下,就能看到各区、各镇街通过平台的通知通告功能发送的各类通知文件;企业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通过邮件或留言方式进行咨询,进一步增进了双方的沟通交流。
(二)对企业而言,“一体系三平台”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好参谋
一体系三平台除了操作方便、指导性强等优点外,最重要的作用是企业自查自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报管理办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的责任主体,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系统还将责任落实到人,如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信息都要求逐一填报,将相关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的具体管理人员。企业通过隐患自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最终达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四、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勇于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保障。市政府和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高瞻远瞩从全局的角度统筹和谋划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才能研究开发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这样的新系统,为基层安监工作人员和企业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工作平台,为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开辟了一条科学、动态监管的新路子。
(二)广泛宣传、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一体系三平台”的重要抓手。多一家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工作,就能少一个事故隐患; 多一家企业对照标准进行隐患整改,就能减少一项发生事故的风险。只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才能使企业自觉配合和主动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对不按要求自查自报或长期上报零隐患的有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做好自查自报工作。
(三)完善系统、形成合力是确保“一体系三平台”发挥长效作用的关键所在。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我们认为“一体系三平台”中的自查自报平台是相对全面和完善的,也是安监部门和企业使用最多的平台。而基础信息平台和绩效考核平台功能作用还有待提升。其一,由于基础信息平台安监部门只有信息录入、修改和查寻功能,而企业一般不愿意主动在系统上登记本公司的信息情况,因此基础信息平台的数据相对滞后,如系统能与工商、税务等数据共享,则辖区有新增企业、搬迁或关闭的情况都能在系统中体现,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实时动态的信息。其二,按照职能分工,安监部门监督指导的主要行业是工商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均有行业主管部门,但在系统的实际运行中,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发挥作用甚微,但这些行业的企业未自查自报却都计入属地街道统计,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作用有限。只有政府在更高的层面上形成管理制度,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促使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使“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发挥长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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