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佛山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 冼瑞伦
(2011年9月16日)
8月23日,我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综合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1人重伤。这是我市近15年来伤亡人数最多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副省长刘昆、陈云贤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为深刻吸取“8·23”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23”火灾事故当天下午,市政府随即在三水区召开了“8·23”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会,市、区、镇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副市长李子甫就加强下一步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发言。佛山市代市长刘悦伦就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立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会后,佛山五区政府迅速行动,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事故的特点,深刻反思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本地区火灾隐患特点采取了针对性强的措施,在消防基层组织建设、消防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南海区斥资2400万元,购置101米的云梯车,禅城区要求将各镇街的专职消防队的车辆、器材全部配备到位,各村居要做到“一村一队一车”,区政府投入500万元,用三个月的时间来健全和完善街道消防有关设施。
二、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实行脱产督办,集中力量抓排查整治。市政府召开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市领导作动员部署,组成了有国土、规划、住建、安监、公安、监察、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并要求成员单位各派出1名业务骨干脱产到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参与检查,组织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为主要成员的督导组和检查组,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我市还充分发动基层派出所、村居委、社区等基层组织,深入各类场所进行排查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8.23”火灾事故后,市、区各级共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执法57次,各级消防部门重点排查了各类单位场所910处,发现整改了各类隐患782处。
二是实行重点突破,坚决依法抓难点攻坚。我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整治集体宿舍、有人员住宿的综合楼、人员密集场所、违章建筑、“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等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紧紧抓住装修材料、消防疏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电气线路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突出重点解决好这些场所存在的消防设施不完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等问题。
三是实行特殊措施,坚决彻底抓隐患治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对未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的建筑物,该迁出的人员迁出,该停业的停业,该拆除的拆除。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予以铲除,决不放过。
四是实行刚性问责,不折不扣抓工作落实。我市在整治行动中,逐级明确排查整治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检查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凡因工作传达不及时,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狠抓消防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全力维护火灾形势平稳
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我市要求职能部门按照消防法赋予的职责以及《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任务》的要求,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措施予以解决,尤其是针对“8.23”火灾暴露出来的建筑物历史遗留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
二是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我市结合宣传贯彻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大纲》,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单位为重点,广泛宣传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知识,努力提高各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和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进行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大流动人口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四、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全市各级建设部门开展了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基坑支护、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情况。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和完善各类成品油油库、化工原料储存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大型储罐安全有效性,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8·23”重大火灾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严格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制订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和难点,切实解决长期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问题。据初步检查,全市有大批类似盛丰陶瓷厂这类未经规划、建设及消防审批的既有建筑,市政府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解决长期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明确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规范基层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市将采取政府、企业共同投入改造消防管网等措施,逐步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站的建设,在经费、人员、车辆、装备、训练、演练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两支队伍在扑救初起火灾、开展防火巡查以及加强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抓紧抓好道路交通运输、渡口渡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行业或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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