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省旅游局就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和云贤副省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讲四点意见:
前不久,我局已下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企业认真学习领会粤发〔2011〕13号文的精神,遵守“一岗双责”的规定,及早部署中秋、国庆的安全检查工作,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目标。接下来,我们重点落实四项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指导和督促各地各企业建立健全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方案、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件的预警、监测、善后处理机制
(二)落实安全检查。我局将会同各市旅游管理部门组织旅游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旅行社租赁符合安全资质的旅游汽车接送旅游团队,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不开超速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超载车、不开带病车、不开酒后车,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行动态监管;督促星级饭店认真做好消防设施检测、特种设备维护、食品卫生监测、社会治安防范等重点工作,健全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体系;督促旅游景区配合抓好大型游乐设施检测工作,严禁不达标的设施投入运营,并对游客密集景点加强巡查、采取分流措施。
(三)加强值守。认真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准确掌握本地区旅游安全情况,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实施应急救援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加强专项督查。近期,我局将派出4个督查组赴各市和重点企业开展旅游安全专项督查,重点对中秋国庆的旅游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建设、安全标准化和旅游保险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旅游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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