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杨富局长关于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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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6 我要评论( )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我简要传达“三个会议”的精神,并通报“两个方面”的情况,等一下佟星副省长将就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我们一定要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一、国务院安委办“3.21”视频会议精神。3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我简要传达“三个会议”的精神,并通报“两个方面”的情况,等一下佟星副省长将就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我们一定要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一、国务院安委办“3.21”视频会议精神。3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视频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各地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调现阶段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执行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办发〔2011〕11号《通知》要求,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紧密结合春夏交替之际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切实加大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巩固发展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持续趋稳向好的良好态势。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重大事故,温家宝总理批示:“当前,要特别重视防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请安全监管总局作出紧急部署。”张德江副总理批示,“请安全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此,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当前要突出抓好六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国办发〔2011〕11号《通知》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加强协同配合,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五是加大事故防范力度,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六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事故查处。

二、国家三部委“3.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道路客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3月11日至16日,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驾驶人和车辆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严重问题。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根据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有效手段,强化营运驾驶员的监管;严查营运驾驶员的资质,加强对违法营运驾驶员的查处,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的规定,严格落实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要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要提高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水平,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客车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隐患排查到位。要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班线道路安全状况开展排查。二是路面管控到位。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源头把关到位,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四是宣传教育到位。组织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五是抄告提示到位。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联合组织检查,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地方政府反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的主要问题,务求督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正值第十个“安全生产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营造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严肃查处道路客运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更要总结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三、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精神。3月24日至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广州召开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佟星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讲话。孙华山副局长强调,要以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为着力点,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创建安全标准化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以其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一是要加快规章标准制修订工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考评体系;三是要突出抓好示范地区和典型企业的创建;四是要加强政策措施研究;五是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六是要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七是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的初步情况。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结束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和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工作。广州市组织调研组赴梅州市开展学习调研,并于3月2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庆良在会上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并对全市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汕尾市召开“三级干部”会议,郑雁雄市长对全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戎铁文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揭阳市委、市政府在12个工作日内召开了3次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会议,研究、学习和部署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并在全省率先颁布了《揭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汕头市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各地贯彻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潮州市委召开常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部署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顺德区提出要借完善大部制改革之机,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先行先试,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经信委召开委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委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何忠友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厅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与此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重点完善和上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组织制定《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邀请部分地区和省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惠州、阳江等市积极研究制定了本地区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相关措施。东莞、江门、佛山、湛江等市分别研究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意见》。民航中南管理局建立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年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并首次开展安全绩效管理试点,签订绩效管理协议书,督促辖区内民航监管部门和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其他地市也正在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目前,省委、政府关于实行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决策部署已得到贯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较大,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也有所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有三个特点: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据初步统计,1-3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7977起,死亡1262人,受伤6395人,直接经济损失8249.5万元,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8.5%、20.6%和9.2%,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8%。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呈下降趋势。1-3月份,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47起、死亡48人,同比少55起、57人,分别下降53.9%和54.3%;道路交通事故5403起,死亡1141人,同比少1153起、少死亡206人,同比分别下降17.6%和15.3%;水上交通事故10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16.7%和69.2%;渔业船舶事故7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下降61.1%和57.9%。但火灾事故发生2496起,死亡41人,同比多1509起、3人,分别上升152.9%和7.9%;铁路路外发生事故13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30%和57.1%。三是较大事故有所减少。1-3月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1起,死亡8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少17起、83人,分别下降44.7%和48.8%。但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仍然多发。共发生13起,死亡53人,分别占全省较大事故起数的62.9%和死亡人数的60.9%。

根据事故情况分析,我省安全生产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火灾方面,“三小”场所火灾突出。在24起亡人火灾中,10起发生在“三小”场所,造成18人死亡。火灾起数和损失大幅上升,同比分别上升152.9%和82.4%。道路交通方面,高速公路较大事故多发,占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的35.7%;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频发,发生客运车辆较大道路事故5起,造成25人死亡;发生货运车辆较大事故7起,造成29人死亡。工矿商贸企业方面,中小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7.2%和93.8%;珠三角地区事故占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六成以上;制造业和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4.5%和75.0%。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一是要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推进落实;二是要坚定不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三是要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以及其它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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