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我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许可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主任的安全管理素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和我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的要求,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安全培训的组织分工,认真开展有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由我局负责组织的安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现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实施(具体方案附后)。请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做好继续教育的组织、培训和服务工作。
附件:1、广东省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工作方案;
2、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方案;
3、广东省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方案;
4、广东省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培训继续教育方案;
5、广东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方案。
二ΟΟ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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