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月份在广州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取安全资格证 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技术水平,配合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甲种)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满足新办和换证企业的培训需求,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计划在9月份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班(本次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培训班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开办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已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相关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后尚未取证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已取得旧版安全资格证(含省发的和各地市发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理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危害及预防、重大危险源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三、相关费用
培训费850元/人。需食宿的学员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1000元。
四、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9月18日~24日,其中9月18日下午2点报到,9月19日~24日上课,9月24日下午考试。
报到和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凤凰山宾馆,交通咨询电话:020-87028998。
五、报名办法
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尽快报名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填好后传真至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培训部,并来电确认学位,额满即止。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曾巧淑、张园、黄新文、潘迁宏,联系电话:020-83135704、83135703、83135701,传真:020-83135708。网址:http://www.gisst.com/。
参加培训学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小一寸彩照2张,以备考试和办证使用。申请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的学员还需提供本单位提供的主要负责人证明(原件)或任命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等,报到后随办证申请表一起提交。
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法定代表人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的考核
学员培训后将由省安监局对学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书面闭卷考试),合格者由省安监局颁发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监制格式的安全资格证书。
附件:
《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取新证安全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OO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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