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9〕79号)的要求,省安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将于9月份举办二期安全培训机构师资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8年6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已取得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员证书的综合培训教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时间:第一期:2009年9月14日~18日,其中14日下午两点开始报到;第二期:2009年9月25~29日,其中25日下午两点开始报到。
报到和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凤凰山宾馆,交通咨询电话:020-87028998。
相关费用:培训费800元/人。需食宿的学员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650元。
四、培训报名
请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将“广东省安全培训机构师资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填妥后,于9月5日前发邮件至邮箱gdxj2009@126.com(请按附件中的表格格式发送),并请将邮件设置“已读回执”信息,以便及时获知邮件是否被读。我中心将于9月11日前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学员参加本期培训班,如未收到手机短信请及时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即顺延下期。如当期名额已满,我们会通过短信平台告之下期培训时间及地点(具体通知请留意省宣教中心网站),请学员报名时留下手机号。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 张园、曾巧淑,电话:020-83135704,传真:020-83135707网址:http://www.gisst.com/。
五、其他事项
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报到时请带上原有教员证(原件,在报到时交报到处)和身份证。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在原证书上签注相应事项,以备安监部门核查。2007年以前取得教员证的人员还需准备小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备换发新证之用。
附件:
一、广东省安全培训机构师资继续教育办证表
二、广东省安全培训机构师资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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