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严肃审批和执法纪律,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巩固改革成果,6月12日,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5〕24号),重申依法依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管理和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强调矿山行政审批工作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周期管理、严格依法听证、严格主动公开等“五个严格”,矿山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坚持规范执法、严厉执法、闭环执法、联合执法、公开执法等“五项原则”。(安全监管一处供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