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15日,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管司副司长米隆率国务院安委办第七督查组对我省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期间,督查组查阅了解了广东省以及佛山、东莞2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13〕5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记录和档案资料,抽查了佛山、东莞两市范围内的贵广铁路、贵广南广枢纽、佛山西站、佛肇城际铁路、穗莞深城际铁路、莞惠城际铁路、东莞市香树丽舍二期工程、东莞市轨道交通R2线工程等8个建设工程项目,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督查组还对相关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8次安全知识问卷调查。
11月15日上午,召开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汇报反馈会议。
15日上午,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林英同志委托主持召开督查情况汇报反馈会议,汇报广东省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听取督查反馈意见。
国务院安委办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整治第七督查组组长、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管司副司长米隆反馈督查意见。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并就抓好隐患整改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督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未经监督部门复查同意,存在隐患的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不得继续使用。二是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编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四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个员工,杜绝安全责任盲区。五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建设,切实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提出落实督查反馈意见要求。
潘游表示,广东省将以国务院安委办此次督查为契机,对督查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一是认真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继续深化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四是切实解决城际轨道建设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
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质监局、南方电监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广铁集团公司、原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贵广高铁广州枢纽、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反馈会议。
(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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